市级有关单位,各县(市、区)应急管理局,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:
根据省应急管理厅通知要求,现将《浙江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(征求意见稿)》转发给你们征求意见,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,修改意见于9月23日下班前以钉钉形式反馈至市应急管理局。联系人:叶茂,联系电话:2070083,15967270028。
附件: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征求《浙江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丽水市应急管理局
2020年9月16日
附件
关于征求《浙江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.pdf